一、办理审批手续 1.学生填写《学生休学申请表》和《休学承诺书》; 2.学生将填写完毕的《学生休学申请表》、《休学承诺书》和学费发票原件等材料交给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 3.教学秘书到财务处核查学生缴费情况,涉及费用未交清的学生必须结清费用才可进入休学审批流程,涉及退费的由教学秘书办理退费; 4.办理休学学生的辅导员填写《学生休学情况说明》并交给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 5.二级学院审批同意后,教学秘书将相关休学材料交教务处; 6.教务处审批后将结果通知办理休学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通知有关学生并将相关退费材料交财务处办理退费。
二、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持《学生离校手续单》到有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各部门办公地点如下:
部门 | 办公地点 | 联系电话 | 财务处 | 中德楼B楼105室 | 57131726 | 后勤保障处 | 事务楼121室 | 57131173 | 安全保卫处 | 事务楼109室 | 57134081 | 图书馆 | 图书馆读者服务部 | 57130288 | 学生处 | 中德楼A楼201室 | 57131725 | 园区办 | 生活园区9号楼110室 | 57131333*2207 | 团委 | 事务楼113室 | 57131419 |
三、领取休学证明 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后,将《学生离校手续单》交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并领取休学证明。
休学承诺书.pdf 学生离校手续单.pdf 学生休学情况说明.pdf 学生休学申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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