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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绩

 

进一步加强我校成绩单出具的管理,根据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成绩管理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      出具对象
在校生及毕业生均可申请出具成绩单。
 
二、      在校生办理成绩单
1.在校生因转学、转专业、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就业等需求,学校免费为学生出具成绩单。
2.申请出具成绩单的,学生本人必须携带好学生证到所在二级学院办理;学生持打印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到教务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三、      毕业生成绩单办理
1.毕业生档案袋中均留有一份成绩单,毕业生可到自己档案所在部门申请成绩单复印件。
2.毕业生需要重新出具成绩单的,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所在二级学院办理。
四、      外文版本成绩单办理
学校只提供中文版本成绩单,学生(或毕业生)有需要其他语种的,可持学校为其开具的中文版本成绩单到相关翻译机构办理其他语种翻译件,并携带翻译件(翻译件需加盖翻译章)到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办理加盖公章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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